到位平台报送涉税信息情况通告及温馨提示
致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: 根据《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》(国务院令第810号),互联网平台企业将于2025年10月向税务机关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(以下称“您”)的身份信息,以及2025年第三季度(7月至9月)的收入信息(2025年7月之前的收入信息免报送)。后续将在每个季度首月内报送您的身份信息以及上季度收入信息。 税务机关发现您有涉税风险时,平台还将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您的相关订单、交易明细、资金账户等明细涉税信息。 平台向税务机关报送的您在平台每季度的“收入”数据,将以您该季度内通过平台收讫款项的订单总金额减去退款金额为准。您在经营中,如有发生和平台内订单履约直接相关的成本(如交通费、配件费)、以及平台或合作方向您收取的直接费用(服务费、推广费等),需取得并留存当期费用发票,年度汇算清缴时可凭有效费用发票作为经营成本申请抵扣应税收入。 依法纳税是法定义务,合规经营是可持续发展的基石。为帮助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合规经营,积极履行纳税义务,减少涉税风险,特此温馨提示: 一、您应当如实汇总在各平台及其他渠道取得的全部应税收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