到位平台报送涉税信息情况通告及温馨提示
致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:
根据《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》(国务院令第810号),互联网平台企业将于2025年10月向税务机关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(以下称“您”)的身份信息,以及2025年第三季度(7月至9月)的收入信息(2025年7月之前的收入信息免报送)。后续将在每个季度首月内报送您的身份信息以及上季度收入信息。
税务机关发现您有涉税风险时,平台还将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您的相关订单、交易明细、资金账户等明细涉税信息。
平台向税务机关报送的您在平台每季度的“收入”数据,将以您该季度内通过平台收讫款项的订单总金额减去退款金额为准。您在经营中,如有发生和平台内订单履约直接相关的成本(如交通费、配件费)、以及平台或合作方向您收取的直接费用(服务费、推广费等),需取得并留存当期费用发票,年度汇算清缴时可凭有效费用发票作为经营成本申请抵扣应税收入。
依法纳税是法定义务,合规经营是可持续发展的基石。为帮助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合规经营,积极履行纳税义务,减少涉税风险,特此温馨提示:
一、您应当如实汇总在各平台及其他渠道取得的全部应税收入,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在每季度终了后15日内完成纳税申报。若未如实纳税申报,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二、您应当按规定在次年汇算清缴期间(3月底前)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办理年度汇算清缴。如未及时办理年度汇算清缴,或有逃税、欠税行为且情节严重的,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,平台可依据税务机关通知,对您或您的店铺采取暂时下架、限制接单等措施。
三、您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。如果一个月内自多个平台取得服务收入,且合计超过10万元需要计算缴纳增值税的,您需自行缴纳相应增值税。
四、平台内经营者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,应当及时登记为一般纳税人。如果未按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,可能会被税务机关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追缴税款及滞纳金。
五、不得分拆收入少缴税款。不得将本应归属于同一纳税主体的收入,通过变更店铺经营主体、关联交易、更换提现账号等方式,分散至多个纳税主体。违规分拆收入偷逃税款的,税务机关将依法追缴税款、滞纳金并进行处罚。
平台将在每季度首月15日前,通过站内信或其他通知方式向您发送上季度的涉税收入数据,如您发现数据有误,可在3日内尽快联系平台客服予以反馈处理。
北京邻家科技有限公司
2025年9月30日公告